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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能源局到辖区内煤矿开展“复工复产”帮扶指导

2026/02/26 1.2k 阅读 453 点赞

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扎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矿山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矿安〔2026〕30号)、《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19〕13号)、《省能源局关于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煤矿生产建设组织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推动辖区内煤矿节后安全有序恢复生产建设。

近日,兴仁市能源局煤矿监管执法组到辖区内煤矿开展复工复产帮扶指导。每到一处煤矿,执法组认真向煤矿讲解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分类分级验收程序,随后深入井下现场帮助煤矿开展隐患排查,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煤矿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矿长必须下井带班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不漏一处,对未有效治理的重大灾害必须制定防范措施。要落实动态风险辨识、隐患整治、现场管理、过程管控和应急准备;二是要严格开展复工复产前的有效培训,培训必须结合岗位实际需求,做到应知应会,对于转岗的人员要切实培训到位;三是要始终坚持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要看到实际效果,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提高排查检查的针对性、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矿山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兴仁市能源局将严格执行复工复产验收标准,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对煤矿企业自验收煤矿,兴仁市能源局将配合上级部门对复工复查煤矿开展抽查检查,对弄虚作假,谎报停工停产时间逃避监管部门验收、未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责令重新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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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