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帅、龚詹伦、王宇、李秀卓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监委主任黄福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付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柏莲丽,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龚詹伦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并接受相关人员的辞职请求。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行稳致远。要紧扣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年度重点任务,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立足经济、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深入调研、务实监督、建言献策,推动市委工作部署落地落实。要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人大高效能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