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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长制为抓手 深入贯彻落实 2025年第2号贵州省总林长令

2025/10/21 1.6w 阅读 457 点赞

鸟类是森林卫士、湿地精灵、草原使者,是生物多样性的“晴雨表”、优良生态环境的“活指标”,更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保护鸟类、维护生态平衡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全面贯彻落实2025年第2号贵州省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兴仁市持续加大鸟类保护力度,通过强化鸟类栖息地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行为、加强鸟类保护宣传等举措,为鸟类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同时,不断完善救助机制,畅通救助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到保护行动中,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合力。

一、强化宣传教育。保护鸟类,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加强鸟类保护,深层次、多样式、全覆盖开展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兴仁市人民政府”官网、“薏乡兴仁”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对2025年第2号贵州省总林长《关于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进行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争当鸟类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不捕、不食、不购、不养野生鸟类,不破坏鸟类栖息地,自觉抵制玩鸟斗鸟等陈规陋习。二是充分利用全国生态日、赶集日等节点开展野生鸟类保护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张贴野生动物保护海报2100余幅,悬挂横幅54幅,并利用微信公众号、显示屏等开展宣传,营造“关爱野生动物、抵制非法交易”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深入的了解到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加大案件查处。为进一步遏制非法猎捕等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今年7月,兴仁市在全市开展全面加强画眉等野生鸟类保护专项行动,聚焦“一查两清四打”,全力维护鸟类种群及生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林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15次,重点排查农贸市场、餐饮场所、花鸟市场等场所80余处,累计查处问题线索案件4起(行政案件1起、刑事案件3起),查处涉案鸟类43只、放生43只,这批放生的鸟类中,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为主,还有斑鸠、八哥等品种。

为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兴仁市将持续以林长制为抓手,继续联合公安、林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野生鸟类违法犯罪案件,形成“爱鸟护鸟、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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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