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审批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管,市水务局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开展市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为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文件要求,检查组开展检查前,提前做好项目检查计划,熟悉水保方案建设内容,梳理好检查流程,调整好检查时间,尽量减少占用企业生产时间。截至目前,已对我市20余个生产项目开展检查。
检查通过查看现场、责任防止范围叠加、质询答疑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水保措施验收后,运行管理不到位、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进度缓慢、水土保持资料保存混乱等情况,检查人员逐一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指导建设方按法律法规和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水土保持治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检查组认真排查各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状态,对在建项目实行动态监管,力争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强化我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水土保持工作质量,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好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