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资金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救助。全面落实保障低收入基本生活救助有关要求,2024年以来共计拨付民政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等民生资金共计1.64亿元,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二是统筹资金支持健全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建设。积极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全市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保障,推动我市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2024年以来安排逸居老年建设项目资金16.94万元、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省级补助资金63.25万元。
三是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取上级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重点支持地方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用于农机报废补贴项目,有效带动我市农机消费更新。
四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策,推进政府采购+互联网深度整合,充分利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度,降低投标人的信息取得成本。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对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