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根据《贵州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兴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参加宪法宣誓的有兴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补选的兴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景兴、兴仁市人民政府市长李涛。
本次宣誓由李景兴领誓。随着仪式开始,全体人员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李景兴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高声诵读誓词。其他宣誓人举起右拳跟诵誓词,现场气氛肃穆庄重。
宣誓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帅主持。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证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