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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以及《贵州省地方金融组织检查工作规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年度现场检查立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目的
按照地方金融组织上一年度监管评价情况,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选取两家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进一步加强我市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掌握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情况,规范现场检查行为,提升现场检查质效,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被查机构与时间安排
(一)被查机构名称
兴义市馨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禾玉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二)时间安排
2024年6至9月
三、组织实施
本次现场检查由兴义市财政局依法实施,兴义市馨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禾玉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检查内容务必在检查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待检查组现场检查,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兴义市财政局可根据监管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为现场检查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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