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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兴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6/03/29 3.6k 阅读 506 点赞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合理配置烟草市场资源,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就《兴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兴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围绕零售点布局标准、总量控制、距离限制、特殊区域布局要求等内容,论证该办法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听证时间与地点

(一)听证时间:拟定于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14时30分至18时00分(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地点:兴仁市烟草专卖局(详细地址:兴仁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师范路35号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59-6210732)。

三、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总计19人,具体名额及产生方式如下:

1.已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代表3人,从本辖区不同区域、不同经营规模的零售户中,由报名人员自愿申请,我局审核确定。

2.申请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户代表3人,从报名申请从事烟草零售业务的人员中审核确定。

3.卷烟消费者代表3人,从本辖区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中。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代表3人,由我局邀请产生。

5.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7人,由我局发函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听证代表应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我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听证代表资格,我局将按程序补充代表。

四、其他事项

1.听证主持人由我局指定,非本案相关执法人员,听证代表如认为主持人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

2.听证会将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结束后,听证笔录将交听证代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我局完善《兴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管理办法》的重要依据。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贵州省兴仁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3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