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检查时间(月或季度) | 预计时间及检查频次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事项主要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事项依据(权责清单)(法律依据) | 备注(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 1 | 月 | 每月一次 | 兴仁市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辖区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兴仁市新房子便民店,兴仁市民建新知识文具百货店,兴仁市手艺花圈工作坊,兴仁市昌美食杂店,兴仁市李记杂货店,兴仁市徐仕仁烟酒便利店,兴仁市三冒坡丧葬用品经营部,杨永兰烟花爆竹零售店,孙启芬烟花爆竹零售店,兴仁市梁远志副食品店) | 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监督检查 | 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超高、稳定,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店门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 | 现场检查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五条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第四章 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2019年) |
抽查 |
| 2 | 半年 | 半年一次 | 兴仁市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辖区学校(含公立、民办学校、私立幼儿园) | 多部门联合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综合检查 | 校园安全综合检查,具体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校内建筑等 | 现场检查 | 《黔西南州学校安全管理办法》(2021)第四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 全覆盖 |
| 3 | 月 | 每月一次 | 兴仁市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辖区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 | 对辖区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用火用电安全、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逃生窗设置、灭火器配备、人员培训 | 现场检查 | 《贵州省消防条例》(2025年修订)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 抽查 |
| 4 | 季度 | 每个季度一次 | 兴仁市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辖区液化气供应站 | 对辖区液化气供应站现场检查 | 燃气罐运输、堆放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现场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全覆盖 |
| 5 | 月 | 每个月一次 | 兴仁市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辖区内使用液化气餐饮用户 | 对辖区餐饮用户液化气使用安全现场检查 | 餐饮用户是否存在违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燃气气体探测报警器、紧急切断阀等燃气器具及配件,是否有燃气瓶上堆放杂物,空间是否通风等安全隐患。 | 现场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抽查 |
| 6 | 季度 | 每个季度一次 | 兴仁市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 对街道辖区在建建筑工地 | 对辖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检查 | 1.检查安全管理;2.检查文明施工;3.检查工地大型设备日常检查记录;4.检查基坑支护、模版支撑等及其他需要检查内容。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全覆盖 |
政策通知公告
兴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行政检查计划表
2026/04/23 7.8k 阅读 233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