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责任股室:办公室)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责任股室:办公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家安全、禁毒、反诈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任股室:各股室)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条例》《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
3.《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贵州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
4.《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等。
二、普法对象
市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民政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相对人、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提升广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计划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领导干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或讲座。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主要内容: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利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党支部大会、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把把握党内法规作为开展局工作基本要求,不断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3.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主要内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民政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中心、院、站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4.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主要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工作实绩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规定要求。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股室、中心、院、站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五、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
责任股室:兴仁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络员:李伟;联系方式:0859-62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