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 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公开时间 | 备注 |
| 1 | 兴仁农(饲料)罚〔2026〕1号 | 文德付对经营的饲料进行拆包案 | 文德付 | 文德付 | 对经营的饲料进行拆包 | 一、行政处罚种类 没收三和科技牌乳猪前期配合饲料30公斤;京正牌种公猪配合饲料27公斤;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二、行政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兴仁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开具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 兴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7日 |
2026年4月14日 | |
| 2 | 兴仁农(农药)罚〔2026〕1号 | 兴仁市隆万农资店经营劣质农药案 | 兴仁市隆万农资店 | 罗鹏 | 经营劣质农药 | 一、行政处罚种类 没收当事人违法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正业白光®寡糖·硫磺”30瓶(100g/瓶);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二、行政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兴仁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开具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 兴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9日 |
2026.04月14日 | |
政策通知公告
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6/04/13 1.1w 阅读 51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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