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坚持精简务实、为基层减负,全面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执法工作数据
(一)各类执法案件数据
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244件,涉林行政处罚案件40件,其中:委托乡镇办理执法案件6件(全部为违规野外用火案件),局机关办理34件(17件行政处罚案件中16件为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件为野外用火案件,11件移送公安机关中4件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案件、4件为违规野外用火案件、3件为非法占用林地,6件不予处罚案件中5件为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件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案件)。罚款金额共计8421万元:其中委托乡镇办理执法案件罚款金额0.29万元,局机关办理83.92万元。责令恢复植被与林业生产条件121亩,案件办结率100%。联合开展“清风行动”“鸟类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4次。到各乡镇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数据
全年办理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无复议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及诉讼败诉情形。
(三)执法案件评查数据
开展执法案卷自查自评4次,评查案卷40卷,无不合格案卷。
(四)信访纠纷案件数据
全年接待市民来访35次,化解诉求35次;接待市民电话来访40余次,疏导稳控40余次,办理12345投诉案件49起;林权纠纷28件63次,依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2件次。
二、执法人员情况及培训学习情况
(一)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全局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17名,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认证与年度审核,持证上岗率100%;现有法制审核人员1名,法律顾问1名,执法队伍结构稳定、资质齐全。
(二)学习培训开展情况
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加强对《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法治培训、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新法规专题培训4场次,累计培训62人次;开展内部学法用法、案卷规范培训3次,参训率、考核合格率均为100%,执法能力持续提升。
三、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一)执法公示制度落实
严格执行“公开为常态、不能公开的除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事前公示执法主体、依据、权限、流程、救济渠道;事中落实亮证执法;事后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
配齐执法设备,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送达等执法环节全流程文字影像记录,全程留痕、可追溯;建立执法记录台账与归档制度,案卷归档规范完整。
(三)法制审核制度落实
健全“案件承办+法制审核+集体决策”机制,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流程、责任,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一律经法制审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全年法制审核案件40件,审核通过率100%,未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等问题。
四、存在问题与下一步打算
存在问题: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方面有待提升;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人员随意性大,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对林权类纠纷处理的法治思维运用不够深入,信息化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有待完善;四是法治宣传力度不够。
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原著的学习,深刻理解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不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关于“十二个坚持”的学习,积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深刻论述。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促进群众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加大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促进广大群众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与应用。三是加强涉企行政检查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规范执法流程,提升依法治林、依法护林能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能力,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分析判断、文书制作运用能力。五是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林业法治进程,维护林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为全市森林资源安全与生态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兴仁市林业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