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结合市自然资源局管理职责,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政治理论与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
2.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3.宪法与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在于物权、侵权责任、不动产登记、土地权属、相邻权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二)个性普法内容
1.土地管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2.矿产资源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空间规划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4.测绘地理信息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5.不动产登记方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6.其他方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所属本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本市辖区内人民群众及企业单位,包括本单位执法对象、管理或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2026年度自然资源领域普法工作实现全民知法、认法,预期执法对象、管理或服务对象对本单位的行政行为、执法行为予以认同和理解。
四、工作计划
(一)健全普法制度体系(1—4月)
制定规划方案
措施:编制《2026年普法工作规划》《年度普法要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时限。
分工:法规股牵头,各股(室、中心)、各所(分局)配合。
时段:4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全年)
1.组建骨干队伍
措施: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组建由法律专业人员、业务骨干、公职律师构成的普法宣讲团。
分工:局办公室、法规股。
时段:3月底前完成组建,全年动态管理。
2.强化能力培训
措施:每季度开展1次普法骨干业务培训,提升宣讲、释法、策划能力。
分工:法规股。
时段:每季度末完成。
(三)内部学法用法(全年)
1.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
措施: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专题研讨1次,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及自然资源核心法规。
分工:局办公室、法规股。
时段:全年推进。
2.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措施:利用线上学法平台完成年度学法任务与考试。
分工:各股(室、中心)、各所(分局)。
时段:全年推进,12月底前完成考试。
3.以案释法
措施:年度梳理典型案例(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等),召开案例评析会,纳入培训与对外宣传。
分工:法规股。
时段:6月、12月各1次。
4.法治培训
措施: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次以上,确保持证上岗、规范执法。
分工:法规股。
时段:6月、12月各1次。
(四)对外普法宣传活动(全年)
1.主题集中宣传
宪法宣传(12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开展咨询、展板宣传。
分工:法规股牵头,全单位参与。
民法典宣传(5月):专题讲座、知识问答。
分工:法规股、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节点专项宣传: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
分工:对应业务股室牵头,全单位配合。
2.法律知识竞赛
措施:组织系统内及面向管理服务对象的自然资源法规知识竞赛。
分工:局办公室、法规股。
时段:9—10月。
3.法治文化建设
措施: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栏、电子屏)。
分工:局办公室、法规股。
时段:6月底前阵地建成,全年创作产品。
(五)平台载体建设(全年)
1.线下平台
政务服务大厅、各所(分局)设立普法角、资料架、咨询岗。
2.线上平台
工作群推送学法资料,开展线上问答。
(六)普法公共产品与服务(全年)
1.产品供给
编制普法手册、制作海报等。
2.公共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与执法现场即时普法、答疑。
五、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
责任部门:兴仁市自然资源局法规股
联系人:冯万春
联系电话:0859-621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