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中共贞丰县委同意,政协第十一届贞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贞丰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1月7日至10日在贞丰县城召开,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审议政协第十一届贞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审议政协第十一届贞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政协第十二届贞丰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会委员;
四、审议通过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二届贞丰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贞丰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六、列席贞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贞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
会议时间如需要调整,授权政协贞丰县委员会主席会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政协贞丰县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