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听证代表: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兴仁市自然资源局定于2026年4月28日举行兴仁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4月28日15时
二、听证会地点:兴仁市自然资源局4楼会议室
三、听证须知:
1.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本人不能出席的,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2.听证代表应提前10分钟到会。
3.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时间和听证会纪律,服从会议安排,保持会场安静,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
4.听证会参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听证事项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作出客观陈述。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6.审阅、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名。
7.参加听证会的普通代表需提交申请表,交由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参加。
联系人:邓绍强;联系电话:0859-6218769
附件:1.法人代表听证会申请表
2.听证会申请表(市民)
兴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7日